土地估价备案系统(土地估价备案系统疑难)
今天小栢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土地估价备案系统疑难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2、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一)拥护和制度;(二)遵守中华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土地估价师考试免试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一)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二)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图片、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