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_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

什么样的公司名称才可以不用地域

(一)全国性公司;

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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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_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


您好,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

1、国性公司;

3、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

4、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5、投资企业;

(六)工商十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上述规定比较严格,前三项及第五项主要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第四项所称"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是指具有三十年以上生产经营历史,字号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企业,地方企业如想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能够达到该项要求的很少。鉴于这一情况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本着支持地方大型企业,标准明确、量化的原则,将上述条件修改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使用不含全区划的名称:

一、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以上的;

三、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出资的外国(地区)企业;

四、批准的;

五、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扩展资料: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三)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依据《中华公司法》、《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食品厂”、“商店”、“技术开发中心”。

(资料来源:

您好,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

(二)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四)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五)外商投资企业;

(六)工商十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拓展资料: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参考资料:

(二)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四)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五)外商投资企业;

(六)工商十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上述规定比较严格,前三项及第五项主要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第四项所称"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是指具有三十年以上生产经营历史,字号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企业,地方企业如想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能够达到该项要求的很少。鉴于这一情况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本着支持地方大型企业,标准明确、量化的原则,将上述条件修改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使用不含全区划的名称:

(一)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以上的;

(二)认定为驰名字号的:

(三)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出资的外国(地区)企业;

(四)批准的;

(五)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一)工商总局核名 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华"、"全国"、""等字样的;中字头:国字头: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不含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经工商总局核准后,在局授权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

公司名字中能随便加“”两字吗?

2、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不能随便加“”两字,有很多限制的。

1、“企业名称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华”或者冠以“”字词:登记管理规定

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起,经营规模是全国性的(移动、石油这样的)或是跨国企业(如可口可乐、微软)。

2、补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节选

(二)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不可以,这是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

不能,只有机构可以。

不能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1、注册XXXX公司或XXXX公司这样的字号需到工商总局去注册。

补充回答:

二、认定为驰名字号的:

1、抱歉,确实如你所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仍然有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只是实施原规定的具体法规。

2、关于《规定》第30条写道:"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如果在没有制定具体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4月1日之前),可以参照适用该规定,但在2009年4月1日之后,只能适用具体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废止,代替的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7月1日实施)。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到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是否适用于个体户名称登记

(1)不适用。

(2)个体记登记名称,应适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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