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什么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跟什么
什么是居民企业什么是非居民企业
其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限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所发生的支出在扣除阶段方面的要求。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必然要求和内在之意,也就是企业所发生的支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支出,是企业为了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而且这种代价是符合一般常理的,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或者情况的支出。什么是居民企业什么是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什么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跟什么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什么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跟什么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什么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跟什么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什么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跟什么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什么是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均为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而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C有限公司负有限,需纳企业所得税企业
由支付所得的人代扣代缴义务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有哪些企业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比如居民企业吧,95%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康师傅、哇哈哈公司等等,都属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不在注册、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比如一些外国有名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如:沃尔玛、、一些外国的汽车 日本富康、比利时的保时捷、宝马 等等等等很多的。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依照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如何区分某企业是居民还是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是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口可乐()公司应该是居民企业,具体看他的营业执照。
如何界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MBA智库文档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界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并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是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有哪些
问题一:有哪些企业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比如居民企业吧,95%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康师傅、哇哈哈公司等等,都属于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不在注册、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比如一些外国有名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如:沃尔玛、、一些外国的汽车 日本富康、比利时的保时捷、宝马 等等等等很多的。
问题二:什么是非居民企业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惯例一般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确定纳税人是否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基础。那么,何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4)联营企业;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
问题三:非居民企业 机构、场所 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谓“机构、场所”,《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构、场所,是指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问题四:非居民企业有哪些? 外国企业就是非居民企业。注意是国,不是资。注册不在的,就是非居民企业。
问题五: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有哪些?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骇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问题六:有哪些企业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比如居民企业吧,95%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康师傅、哇哈哈公司等等,都属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不在注册、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比如一些外国有名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如:沃尔玛、、一些外国的汽车 日本富康、比利时的保时捷、宝马 等等等等很多的。
问题七:非居民企业的征税范围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
注意,此处所说的征税是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问题八: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有什么区别 10分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主要通过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两个标准判断。
居民业有两类:1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纳税人的身份划分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有五种分类标准。、登记注册地在境内
2、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
居民企业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征税,税率25%
非居民企业有两类:1、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这类企业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取得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的,税率25%,取得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关的,税率20%(减按10%)
2、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这类企业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税率20%(减按10%)
问题九:非居民企业哪些所得执行10%的税率 答: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四条规定的所得与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所得是一致的,所以,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问题十:哪些非居民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25%所得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从境内取得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c、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场所,但从境内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当按照10%缴纳企业所得税。(10%的税率)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界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我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一般仅就来源于我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界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并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是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判断了
从税法角度来讲 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注册地 另一个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在境内注册 只要实际管理机构在就是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税;非居民企业仅在取得的收入上税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区别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
依据税收管辖权中的属人原则叛定的不属于本国居民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只就来源于本国的收入或所得征税。
如何区分某企业是居民还是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是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口可乐()公司应该是居民企业,具体看他的营业执照。
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区分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主要在于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征税范围是什么 10分
1、先回答个问题,如何理解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判定原则问题: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举例说明:美国A公司在设立涉及机构B,B为非居民企业,但是所得税税率为25%,若未设立机构所得税税率为20%。
2、关于港澳台的判定,税法有明确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32条释义:在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和地区成立的企业,参照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有关规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来判定其企业居民性质。
有哪些企业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比如居民企业吧,95%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康师傅、哇哈哈公司等等,都属于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不在注册、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比如一些外国有名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如:沃尔玛、、一些外国的汽车 日本富康、比利时的保时捷、宝马 等等等等很多的。
非居民企业是否构成常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设机构是以哪个时间确定
这个问题应该是问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或者虽设立常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怎样理解?答: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正确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2、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综合以上两点,不难看出主要在于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内还是国外,如果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企业取得境内收入,就应按非居民企业征收规定征税。
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通过上述的理解,如果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那么就属于居民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有分支机构,或者未设立分支机构但有境内来源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例如:
1.在美国成立的企1、小规模纳税人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业,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属于居民企业。
2.在境内成立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
3.在日本成立的企业且实际管理机构在日本,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企业规模怎么划分
企业规模一般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资料扩展:
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大众的利益化为使命,通过提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发展的产物,因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经《中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惯例一般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确定纳税人是否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基础。那么,何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经济核算的中华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其能够实现整个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整个的“交易成本”。
在大陆经济时期,“企业”是与“事业单位”平行使用的常用词语,《辞海》1978年版中,“企业”的解释为:“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的核算经济单位”;“事业单位”的解释为:“受机关,不实行经济核算的单位”。
企业所得税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对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经济核算的中华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大种类,即:(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六条 企业以货形式和非货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什么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有哪些规定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有如下之规定:
其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区分,关键在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权,是否归属于税务机关。如果企业的利润来源于境内,那么其必须在缴纳企业所一、成立地点或实际管理机构不同:得税;如果企业的利润来源于境外,那么其可能有义务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释义」本条是关于税前扣除中的收入相关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规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细化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发生的支出种类很多,形式各异,与企业取得的收入的关系也呈多样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中收入与支出的关联、配比等原则要求,并非所有的企业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否则将侵蚀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损害税收利益。各国企业所得税法一般都只是允许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才允许税前扣除。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也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原外资税法对此没有直接作出规定。统一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明确了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是企业所发生的准予税前扣除的支出都必须遵循的两个指导性原则,也是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规定各项扣除项目、标准、范围、方法等的依据。但是,企业发生的支出在何种条件下构成“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出于立法体例和整体框架的考虑,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对其进行直接界定,而这又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进而影响到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所以实施条例有必要对此作出界定,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作性。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
“与取得收入有关”本身是一个弹性相对比较大的不确定概念,若将任何与企业所取得的收入有些联系的支出,都界定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那么势必无限制地扩大了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范围,架空了支出扣除中的相关性原则,因为企业任何形式的支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可以与企业的收入扯上关系。为了维护税收利益,进一步落实税前扣除中的相关性原则,本条进一步将其界定为“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这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本意和税收制度的基本要求。
所谓“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支出。这里需要明确的是:
一是这类允许税前扣除的支出,应该是能给企业带来现实、实际的经济利益,如生产性企业为生产产品而购买储存的原材料,服务性企业为收取用而雇用员工为客户提供服务,或者购买储存的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材料等支出,就属于能直接给企业带来现实、实际经济利益的支出,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因此,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从费用支出的结果分析。如企业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诉讼,虽然人员摆脱法律有利于其全身心投入企业的经营管理,结果可能确实对企业经营会有好处,但发生的诉讼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分析属于的个人支出,与企业的应税收入不直接相关,因而不允许作为企业的支出在税前扣除。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直接相关”这个词具有不确定性,不具有可作性,所以建议删除“直接相关”的限制。考虑到任何语言文字的表达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确定、机械适用的法律文字可以说是不存在的,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还要靠税务机关及其去执行,“直接相关”虽然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它符合立法的一般习惯和要求,符合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的需要,符合税收制度的要求,也为税务机关及其的实际作提供了一定的指引和限制,故有必要予以保留。
二、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
合理性原则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另一项基本原则,是建立在税前扣除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基础上的要求。原内资、外资税法均没有直接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理性原则要求。统一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虽然确立了税前扣除的合理性原则,但是基于整个框架、体例等方面的考虑,并没有对“合理的支出”作出直接的界定,比如到底什么是“合理的支出”,其范围有多大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和范围,进而影响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大小,实施条例有必要作相应地明确。据此,本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合理性的具体判断,主要是看发生支出的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者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相吻合,工资水平与整体或者同行业工资水平是否异过大等等。合理性原则为防止企业利用不合理的支出调节利润水平,规避税收,以及全面加强我国的一般反避税工作提供了依据。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首先,允许扣除的支出应当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支出。所谓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而权威的解释,且企业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实际情况的复杂化等多种因素决定了,无法以一个机械、可直接套用的公式、语言来界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对于判断企业的特定行为是否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需要借助经验,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业务范围、活动目的以及可预期效果等多种因素,加以综合考虑与判断,需要一个经济理性的设。是否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留给了税务机关一定的判断权,能增强税务机关的能动性。
居民企业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包括居民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总”,居民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是“分”。居民企业的意思就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上述企业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的界定使得内资居民企业与外资居民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内外资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税率、税收优惠措施统一,有利于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区别
1、成立方式不同
居民企业: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中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2、征税对象不同: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为企业在境内、境外所得。非居民管理企业的征税对象仅限于企业在境内的所得。
3、征收税率不一样: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对于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现减按10%的优惠税率或协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内容参考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分别是什么?其分别承担的纳税义务是什么?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场所,但有着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中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惯例一般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确定纳税人是否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基础。那么,何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居民企业有哪些
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等等。问题一: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怎么区分,请举例 非居民企业有两种情况,种情况就是同时符合两个条件:1、境外的企业;2、在境内有所得。 那么,这个境外企业就是非居民企业。如德国大众在投资一汽大众,取得一汽大众的股息,所以德国大众就是非居民企业。第二种情况同时要符合1、在境内设置机构、场所;2、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那么这个境外企业就是非居民企业。如国外公司委派施工队在承包建筑工程,那么这个国外公司就是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根据法律在境内成立的企业,如上述中的一汽大众,还有伊利、万达等等都是居民企业。
问题二:有哪些企业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比如居民企业吧,95%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康师傅、哇哈哈公司等等,都属于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不在注册、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比如一些外国有名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如:沃4、D级纳税人。尔玛、、一些外国的汽车 日本富康、比利时的保时捷、宝马 等等等等很多的。
问题四:‘居民企业’定义中所说的‘实际管理机构’具体是指什么机构?能举个例子吗? 实际管理机构
是指跨国企业的实际有效的指挥、控制和管理中心,是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认定,一般以股东大会的场所、董事会的场所以及行使指挥监督权力的场所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一般跨国公司才会出现 实际管理机构 这一说法
问题五:一人有限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居民企业 主体及承担不同
(一)投资主体不同
1、根据新《公司法》第58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因此,我国立法规定,可问题三: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有什么不同?每种性质的企业各举5个例子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惯例一般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确定纳税人是否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基础。那么,何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中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居民企业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上述企业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以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natural persons)或一个法人,这里有两点需要阐明:(1)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投资主体不限于有限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2)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只能采取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不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7]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的经营实体。”即法律规定,允许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的,只能是自然人个人。
2、在转投资方面,新公司法对普通有限公司的转投资的投资额条件已不设限制[8],该规定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但是,由于一人有限公司存在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情形,因此在转投资时应有所区别,(1)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这是为防止股东将其财产分成若干份,设立多个公司,用小量资本承担较大风险的投机活动,立法上禁止一个自然人再次成为另一有限公司的股东,出现一人公司的连锁机构,以防个人信用无限扩大” [9]。(2)对于一个法人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其对外进行投资时,并无多数一人有限公司的限制,换句话说,该一人有限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多个法人独资性质的一人有限公司,即便存在投资公司与新设公司存在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也无所限制,其理由如前文关于母子公司的阐述,笔者认为,新公司关于该条文立法亦有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的考量因素。 而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受让股份或购买股票的方式成为其他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有一种情形两者是相似的,在一人有限公司对外进行“增资扩股”时,不受新公司法第59条[10]的限制,即按照笔者的理解,公司对外进行“增资扩股”时,不一定指投资设立一个全新的公司,还应有另外一种情形:一人有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受让被投资企业的部分出资额或股份,成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之一,导致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人数发生增加和扩充;同理,个人独资企业对外进行投资时,同样可以导致与一人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相类似的法律后果,个人独资企业同样可成为被投资企业的新股东。
(二)民事承担主体不同
根据新公司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因此,在一人有限公司中,民事的承担主体有二,一为公司,二为股东。 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承担主体则显得较为单一,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18条的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根据该条款,笔者理解为,个人独资企业中承担民事的主体为投资者个人或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
(三)民事的承担方式不同 这是两者最为本质的区别。
1、做为对债权人的义务承担主体,一人有限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个人独资企业对债权人则承担无......>>
问题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有哪些?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骇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问题七: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判断了 从税法角度来讲 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注册地 另一个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在境内注册 只要实际管理机构在就是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税;非居民企业仅在取得的收入上税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问题八:举例: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国外母公司拍了一个项目组来到的子公司跟进一个项目,干了8个月走人了。而这个项目组人员的工资还是国外母公司发的。项目结束后,国外母公司除了一个账单,以的额名义问国内子公司收取了50万的费用。
这个50万就是国外母公司(非税收居民)来源于境内(劳务发生地点在)的所得,国内子公司在汇钱出去的时候,要先去税务局完税,把预提所得税等都交了,拿着去银行,银行才会给他办理汇款手续的。
明白否?
问题九:有哪些企业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比如居民企业吧,95%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康师傅、哇哈哈公司等等,都属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不在注册、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比如一些外国有名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如:沃尔玛、、一些外国的汽车 日本富康、比利时的保时捷、宝马 等等等等很多的。
问题十:什么叫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 能不能举些例子呢? 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怎么区分,请举例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区别如下:
比如说,工商银行是在境内成立的,是居民企业,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如德国大众在投资一汽大众,取得一汽大众的股息,所以德国大众就是非居民企业。
二、税收基础不同: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率不同: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即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适用25%的税率;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
扩展资料: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中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二)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参考资2.非居民企业:指以外国公司、机构或个人为法人,或者在海外注册或存续的企业或机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按组织机构分,企业分为:工厂,公司,初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为两种,一种是居民企业,一种是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一、按纳税人所属国税、地税管理分类:
1、国税、地税共管户指纳税人需要同时在国税、地税办理有关税务并接受国税和地税管理;
2、纯地税户指纳税人只需要在地税办理有关税务,受地税单独管理。一般在税种核定时,纳税人应缴纳的各项税种需要分别到国税、地税办理的即是国税、地税共管户,而涉及的税种只需要到地税办理的就是纯地税户。
二、把纳税人按年销售规模和企业会计核算水平分为:
b、除本条款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c、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一般纳税人
a、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b、除本条款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按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划分:
1、A级纳税人;
2、B级纳税人;
3、C级纳税人;
按对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划分:
1、核定征收企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a、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b、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c、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d、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态陵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e、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f、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五、按纳税人规模来确定企业是否享受所得税20%优惠税率分:
1、小型微利企业;
2、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才归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上所指的小型微利企业,否则属非小型微利企业,不享受20%所得税优惠税率。具体为:
a、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必须是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b、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
综上所述,不同领域纳税人种类也不同,以公司纳税人为例:公司纳税人分为两种,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按纳税人税源规模、财务核算状况、纳税方式、纳税信誉等级、存续年限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版权声明:图片、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