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顾向前 劳动保障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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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甬东编[2007]21号)规定,经江东区编办审核批准,公开编外合同制职工5名。

2、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心强,工作认真、积极,能吃苦耐劳,上积极要求上进。

3、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户籍在宁波市老三区内。

5、二、具体条件:1、仲裁2名,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6、2、投诉受理员1名,法律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7、3、社保工作2名,劳动和保障、财会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8、三、程序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08年8月5日-12日,双休日除外。

9、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宁波市姚隘路3弄88号〈新汽车东站后面〉),联系电话:87930726,:顾老师。

10、3、随带资料:、、学历证书、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11、4、录用办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统一面试,经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1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3、四、聘用待遇按照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14、宁波市江东区劳动和保障局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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