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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农村买土地搞养殖业吗?

一、项目申报书

那要看你怎么去发展了建议可以养小型草食动物 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起来的果子狸、竹鼠(冬芒狸)、毛丝鼠、小灵猫、野兔、獭兔、麝鼠、海狸鼠、紫貂和肉兔等,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这些动物的共同特点是以草食为主,需精料较少;繁殖周期短,产仔较多;饲料易得,容易饲养;疫病较少,易于管理;设备简单,投资不大。同时,肉产品营养丰富,而且用或皮革用的价值很高。例如,饲养竹鼠,每只每天仅需粗料200-克和精料20-25克。一对成年竹鼠每年可循环繁殖仔鼠20-30只左右。饲养3-4个月,每只体重可达1.5-2千克。目前,广州地区的市场价为每千克80-100元。此外,竹鼠的内器官还可以加工成生化品,使整体效益倍增。所有这些小型草食动物,只要不人为的“炒种”、“倒种”,又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其发展前景应该看好。 2.饲养高产奶牛 发达每人年消费奶量都在300千克以上,世界人均消费奶量也有94千克,而我国人均仅为8.4千克,湖南长沙人均只有0.38千克,国内外相关何其悬殊!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奶业必将有一个高速度的发展。目前,正在推行“学生奶”。如果每个中小学生每天喝一杯牛奶,则我国每年牛奶产量就得翻番生产。在我国,饲养一头高产奶牛,年产奶量可达7吨,其料奶比仅为0.25:1,每头奶牛年产值为1.3万元,纯收入为8000元左右。如果一个农户年饲养10头高产奶牛,一年可收入8-10万元。一头奶牛就是一棵“摇钱树”。因此,在大中城市及其郊区县(市),大力发展奶牛饲养业,再把奶产品综合加工搞上去,其经济效益是十分可观的。 3.种草养鹅 鹅是草食家禽,在河、湖、沙滩洲地或林间空坪隙地以及荒山坡地等地方,种植优质牧草,发展养鹅业,是一项很有前途的养殖业。鹅最喜欢吃的优质牧草有苜蓿、三叶草、黑麦草、苏丹草以及近些年来从国外引入我国的矮象草、扁穗牛鞭草、杂交狼尾草、鲁梅克斯、菜和串叶草等。这些牧草一般每年每公顷产鲜草为10-20吨,甚至有的多达100-200吨。同时,营养价值也很高,一般粗蛋白含量高达15%-20%左右,是喂鹅的优质饲草。一般每667平方米(1亩)可养鹅200-羽,每羽鹅饲养70-80天,平均体重可达3.5千克左右,而每羽鹅生产成本约为13-15元。据目前市场价,活鹅销售价为每千克8-10元,则种草养鹅每亩产值为5600-8750元,平均约为7200元。除去成本,每亩纯收入约4200元。如果再进行综合加工利用,生产鹅肥肝、鹅掌、烤鹅以及用羽毛加工成羽绒服等,其经济效益将成倍增加。 4.饲养名优土鸡 从市场情势看,我国一般肉鸡(特别是从国外引进的肉鸡品种)产品没有竞争能力,即使在国内市场也未必十分行销。但是,在国内市场上,农户家养的土鸡,被老所称的“洋鸡”、“饲料鸡”却要抢手得多。例如,在广东市场上一般肉鸡每千克为9元,而名优土鸡(如草鸡、乌骨鸡)是每千克18元,相一倍。我国各地有许多名优土鸡品种(如乌骨鸡、草鸡、三皇鸡、桃源鸡、绿壳蛋鸡等)都是发展土鸡养殖业的优良品种资源。这些品种的肉、蛋产品一直在国内外市场上十分走俏,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据,用5%-15%的谷粒(或麦粒)饲养土鸡,再补喂15%-20%青绿多一、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汁的嫩饲草,并让其放牧食虫蚁等食物,饲养90-100天,每只土鸡重可达1.5-2.0千克,每只可获纯利8-10元。如果一个农户每批饲养土鸡1000只,每年交叉饲养6批,如果销路有保证的话,则年纯收入为4.8-6.0万元。 5.饲养改良山羊 近些年来,我国农区大力发展山羊饲养业,许多农户大发“羊财”。我国农区有许多优良地方山羊品种,例如南方的成都麻羊、贵州白山羊、云南龙陵山羊、广西都安山羊、福建福清山羊、广东雷州山羊、湖南马头山羊和济阳黑山羊等。所有这些山羊都是发展山羊养殖业的优良品种资源。虽然地方良种山羊都具有适应性强和耐粗饲等优点,但却有体形矮小、生长速度慢和繁殖性能低等缺点,故经济效益有限。如果通过引进国外大型肉用山羊(如波尔山羊)进行杂交改良,生产肉用商品山羊,则经济效益可以成倍增加。近年来,不少地方引进原产于南非的肉用山羊——波尔山羊进行饲养繁殖,并与本地山羊进行杂交改良,取得了明显成功。波尔山羊成年体重,公羊为84.5-90千克,母羊为75.5-80千克,一年多胎,一胎多糕,平均年产羔羊3.6只,母羊产羔率为207.8%。据,波尔山羊与鲁北山羊杂交,商品羊日增重180-220克,比本地羊快一倍。9月龄的公、母羊体重分别达46.4%千克和39.3千克,平均比本地羊提高58.4%左右。饲养一只波尔山羊,每年产值可达500-700元,纯收入增加300-400元。饲养一只波尔山羊杂交山羊,其经济效益比养2-3头猪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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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需要国土审批吗

养殖用地不需要审批。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中华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问题二:怎样申请养殖场的合法手续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农村宅基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二、申报材料:。

注意办理顺序(不然会多走很多路) 步:先打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咨询办理养殖场对土地的使用要求。(我国的土地是有很多性质的,比如村里分配的地,你造了房子,但性质可能是耕地,没人是不管的,但建养殖场就需要商业用地等诸如此类的要求才能办理。)同时顺便对你自己的地块办理土地使用证。 为什么先明确土地顺序呢?就是因为土地性质的原因,如果许可证和注册都下来了,到土地性质不过关,不是换块地这么简单。按照程序是重新申请一遍。白白浪费前面的时间。所以先明确自家土地的性质和证件放在步。如果咨询结果明确不能使用,就直接考虑换块土地使用。 第二步;在确认土地可以使用的情况下,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养殖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同时根据要求进行前期的一些硬件建设。 第三步:证件完善,环保消防排污等检测合格,可向工商申请注册(也可以先申请注册再通过检测),这里的前后顺序,只要咨询当地机构就可以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

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

一、办理条件:

问题一: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丁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三:建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步骤:

一、你以养殖公司的名义,向村委会申请,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申请地块如属农用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报建设、环保、林业、土地等部门批准。

三、如村民小组不同意使用该地块,需征得村民通过,方可申请。

1、向畜牧管理部门申请养殖项目。2、申请土地(养殖场用地)。3、如果是建种畜场还要申请良种繁殖许可证。

问题四: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设养殖场用地需要到当地土管所申请,圈舍盖好后引进品种再到畜牧局办理一个检疫合格证就可以了,其他没有。我这里有很多养殖肉牛和肉羊的,需要良种的话你可以过来选购。

问题五: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办养殖场可以,但选址必须讲究,同进要具备这几样东西:。你放养牛羊的话,应该不行。 不会支持的。兴办规模养殖场,个人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乡镇同意后,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再到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和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手续,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以上手续齐备后到畜牧兽医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即可。具体步骤如下:1、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2、持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经营者凭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3、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5、在以上5个好之后,就可以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了。记得建好后还需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哦。

问题六: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1、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 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 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公告。

四、养殖证:

养殖证是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问题七:办理养殖场项目申请如何书写? 养殖场建设项目申请书范本: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属 性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评审意见

号和养殖物种可根据自身养殖情况修改。

问题八:自家办养殖场具体流程 如果搞建筑,先问一下土管局。不搞建筑,问一下畜牧部门,够一定规模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养殖场的优惠扶持政策还是问畜牧部门、等

问题九:如何办理畜牧养殖场营业执照 首先养殖场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要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然后才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问题十:办理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知道的请详细说一下。 搞养殖、建家庭农场发展养殖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了?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搞养殖场租凭土地签合同有最长期限吗

法律依据:

搞养殖场租凭土地签合同有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依据(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中华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湖北汇春水产养殖基地有多大

(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该水产养殖基地450亩。

手续:

湖北汇春水产养殖基地是一家集水产养殖、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水产养殖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该基地占地750亩,其中规划养殖面积300亩,主要养殖鱼类品种包括草鱼、鲢鱼、黑鱼等。

该基地注重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致力于打造高品质的水产品。

农村自留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三、申报流程:

不可以。的土地性质划分是很明确的,农地分农田、林地、牧地、养殖用地,专地只能专用。 根据规定,农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和一些经济作物,而建养殖场,需要土地性质为养殖用地,无论谁的无论哪块儿土地在土地管理局都有明确备注,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

(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三、城市的土地属于所有。

1、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中华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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