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观之中的之 由此观之的之代指哪件事
由此观之的之的意思
之应为代词,代指“此”,相似于现代汉语中的“就事论事”。由此观之出自于《邹忌讽齐王纳谏》。
由此观之中的之 由此观之的之代指哪件事
由此观之中的之 由此观之的之代指哪件事
由此观之中的之 由此观之的之代指哪件事
《邹忌讽齐王纳谏》是一篇出自《战国策·齐策一》的说理性记叙文,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国谋士邹忌劝说君主纳谏,使之广开言路,改良的故事。《邹忌讽齐王纳谏》塑造了邹忌这样有自知之明、善于思考、勇于进谏的贤士形象,又表现了齐威王知错能改、从谏如流的明君形象,以及革除弊端、改良的迫切愿望和巨大决心。
“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这句话中的两个之字的用法,个之和第二个之请详细解答,并有根据
由此观之,"之"是连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词义。可译作"由此看来",或"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
王之蔽甚矣。为被动句,"王之蔽"是主谓短语,“之”是处在主谓之间,取消其性,本身没有词义。可不译。
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出处《邹忌讽齐王纳谏》
译文:由此看来,大王受蒙蔽很久了。
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中之的意思
整句为被动句,所以"王之蔽”是主谓短语,因此这个“之”是处在主谓之间,取消其性,本身没有词义
..一次问完嘛...个之是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由此观之,之的用法
之字用法
一、 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例如:
①于厅事之东北角。(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②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③水陆草木之花。(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不必译出。其格式为:主语+之+谓语。
之用在主谓语之间时,常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译,如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呼东西
”。所谓的性就是指一个存在的词语或句子结构,如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并列结构等,“悍吏来吾乡”中的“悍吏”为名词,作主语,“来”为动词,是“悍吏”发出的动作,作谓语,所以这是一个存在的主谓结构,但现将“之”插入“悍吏”和“来”之间,则使这个主谓结构遭到了分解,从而失去了它的性。这就是所谓的取消句子性。取消句子性,顾名思义,就是让本可以成句的句子不能成为句子,而只能成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特征是在主谓结构的句子中间插入一个“之”,让这个本可以成为主谓句的变成一个短语,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举几个例子也许你比较一下就明白了:
1.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我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人。“臣壮”本可以是一个主谓句,此处“臣之壮也”做的是状语。
2.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我的妻子认为我美(以我为美),是因为偏爱我啊。
此处美和私都活用为动词,美还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吾妻美我”本可以构成一个主谓句,但是加了"之",就作整句的主语了。
比如说“王老师讲课”是一个句子,可以用个句号,但如果说“王老师的讲课”,多了一个“的”,就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就不能用句号了,虽然“的”与“之”功能不完全一样,但道理是一致的。
3 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例如:
①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龄《狼》)译:时间长了,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宋国有什么罪呢?
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5、定语后置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例如:
马之千里者。(韩愈《马说》)译: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吃完一石粮食。
二、作代词用: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例如:
①具答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人详尽地回答了他们。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译:亲戚背叛反对他。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所以战胜了他们。之:代指齐国。
④又数刀毙之。(蒲松龄《狼》)译:杀了狼。之:代指狼。
⑤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学伊《核舟记》)译:关上窗户。之:它,代指窗户。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例如:
① 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
①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②杜少府之任蜀州译:到蜀州上任。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
“之”的用法(文言文)
(1)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 作代词
1、 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 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 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 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 作助词
1、 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 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 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 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 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 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 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 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2)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 作代词
1、 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 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 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 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 作助词
1、 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 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 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 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 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 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 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 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 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版权声明:图片、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