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0米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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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0米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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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0米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7
1、这主要是看防雷类别是第几类。
2、若是第二类:4.3.9高度超过 45 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 45 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3、2高于 60 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 20%并超过 60 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4、2) 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5、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 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
6、4)符合本规范第 4.3.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符合本规范第 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属框架,当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7、3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8、若是第三类:4.4.8 高度超过 60 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 60 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9、2高于 60 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 20%并超过 60 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10、2) 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11、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 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
12、4)符合本规范第 4.4.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符合本规范第 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属框架,当其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作为接闪器。
13、3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14、其实只要按图施工就可以了,设计图纸上都有均压环从多少层起,隔几层做的。
15、是要参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第4.2.4条规定的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线上或其外。
16、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17、2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2m。
18、3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2、3款的规定。
19、4 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原为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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