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法律法规 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

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是《中华劳动法》。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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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决,与公司友好协商;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先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再拿出用人单位侵犯的相关证据,写成投诉文书递交劳动部门。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投诉受理范围;

3、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即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民工工资拖欠新法律法规

民工工资拖欠新法律法规如下:

1、针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明确要落实各类企业包括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主体,强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2、针对一些企业工资支付主体难落实问题,要求健全工资支付和保障制度。“针对现实中与农民工工资往往捆绑在一起的问题,为保证中的人工费不被挪作他用,在总结一些地方经验基础上,特别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要求建设单位在拨付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数额,将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3、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4、是针对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提出加强建设资金监管、规范支付和结算行为、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等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问题。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1、工资拖欠三十日是违法的。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发工资的时间还没有发工资给劳动者;

2、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3、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期限内还不支付的,那么用人单位还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农民工工资拖欠多久才算违法

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且数额达到5千至2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即可认定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农民工欠薪违法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论数额多少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当地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

2016年1月19日,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发放行为,健全工资发放监管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发放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善建设领域发放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制度完善,落实,监督有力的管理结构,根本抑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努力实现几乎没有拖欠。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农民工也是劳动者,所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都同样适用于农民工。

法律客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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